淮南市高新区三和镇马厂水库,安徽省水之源生态旅游有限公司侵占国土资源和水库库容面积

信件编号: 20250325001 来信时间: 2025-03-25 23:34
信件类型: 举报投诉 姓名: 姚****
内容: 尊敬的淮南市水利局领导: 您好! 淮南市高新区三和镇马厂水库,春申大街与紫荆大道交口西400米,安徽省水之源生态旅游有限公司在马厂水库,无立项无报批无证件,一直以来私自填土,挖土围梗,违章乱建,侵占国土资源,侵占水库库容面积! 马厂水库西北处填土打梗大小塘约11口,其之前是私自开发的养殖老鳖池,混凝土护坡,砖混压顶;水库水系进水口(即水库最北端西边的违章建房后面)大量填土打梗,占为己有,为自己的私家田地;水库最北端原来是马厂水库的水域区域,有几口大小塘,一直以来填土,开设农家乐饭店;饭店门前的绿化广场也是私自填平了水库而来;水库最东边打梗造塘,是其私自开发养殖螃蟹四五口大小塘;水库北端中心位置区域也是自己填土打梗,造了大小塘多口。沿水库边缘,不断填土侵占库容,违章乱建多处建筑物。 2014年7月安徽省水之源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海以淮南市友鑫水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淮南市大通区排灌总站签订了马厂水库水系绿化和水产养殖承包协议,承包期15年,从2014年7月2日---2029年7月1日,每年承包费用五万,逐年缴纳,一共缴费了7年的承包费用,(缴纳至淮南市大通区排灌总站),划转高新区后未再缴纳费用,合同约定主要是进行马厂水库水系绿化和水产养殖。 2021年至今未缴费,马厂水库的承包费用是否要追回?水库一直还是徽省水之源生态旅游有限公司在经营,是否还有经营权限?合同约定进行马厂水库水系绿化是否达到合同之约定? 对于此事,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群众,,我将持续关注处理结果,恳请领导实地考察,查阅往年影像资料和图斑,以及承包费用缴纳的流水帐和合同履约情况。感谢!
回复单位: 淮南市水利局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淮南市水利局 答复时间:2025-03-31 10:2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高新区复核,马厂水库原由大通区排灌总站管理,2014年大通区排灌总站与村民签订协议,协议同意其经营管理并服从上级管理单位的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市水利局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根据反映人提出的其他情况,将进一步核实协议签订情况,并商高新区对非法侵占库容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清理整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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