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水利局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5-09 15:13信息来源:市水利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科室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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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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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陈  超  0554-2123630 

2

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大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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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和工程建设科

 谢  浩 0554-2123638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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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承担跨区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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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陈  超    0554-2123630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计划并负责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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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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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和工程建设科

谢浩  0554-212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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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提出中央及省、市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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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科

 胡晓茜 0554-2123677 

(四)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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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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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陈  超   0554-2123630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

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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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陈  超   0554-2123630  

(六)组织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水利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全市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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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水利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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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科

 李克诚 0554-212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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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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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陈 超 0554-2123630 

(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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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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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和监督科

 王  峰 0554-212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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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湖、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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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与河湖管理科

 高 磊 0554-2123643

(八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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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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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和监督科

 王 峰 0554-2123626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按规定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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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按规定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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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科

 李克成 0554-2123616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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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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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科

 李克成 0554-2123616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堤防、涵闸、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指导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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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县区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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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陈 超  0554-212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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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堤防、涵闸、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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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和监督科

王 峰  0554-212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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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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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和工程建设科

 谢 浩 0554-2123638 

(十二)负责水利科技、外事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技术地方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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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地方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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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科

 李克成 0554-212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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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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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和工程建设科

 谢 浩 0554-2123638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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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机构转隶,现承担水旱灾害防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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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王峰 0554-2123626

(十)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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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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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与河湖管理科

高 磊  0554-2123643 

(十)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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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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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和监督科

 王 峰 0554-2123626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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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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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何金坤  0554-212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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