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0402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陶应洁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寿县窑口、陶店、袁湖三座保庄圩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寿县窑口、陶店、袁湖3座保庄圩安全建设,针对保庄圩堤防防洪标准低、堤身断面不达标等安全隐患等问题,我局谋划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将寿县窑口、陶店、袁湖3座保庄圩建设纳入工程建设内容。该工程初步设计已于2023年11 月批复,淮南市境内项目批复概算投资10.82亿元(其中寿县投资为4.95亿元),寿县窑口、陶店、袁湖3座保庄圩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
为解决工程建设资金问题,我局积极主动申报增发国债资金6亿元,用于工程建设。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已于4月9日开工。下一步,我局督促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淮南市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加快工程用地报批进度,确保工程建设用地需求。同时,我局加大工程协调调度,按照增发国债水利项目管理规定,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争取及早完工并发挥效益。
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市水利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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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谢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