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架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11-21 15:02信息来源:市水利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凤台县架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凤水〔2025〕73号)及附件收悉。我局组织对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我局原则同意该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架河是淮河中游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凤台县东北部,自关店乡小周庄,向东南流经丁集乡、刘巴集东部入城北湖后,再经架河引河汇戴家湖水入淮河,干流总长27.58km,流域面积205k㎡。目前,架河部分河段存在河道淤积严重,影响河道排涝;部分河道岸坡冲刷严重,存在崩塌;水利信息化建设薄弱等问题。为提高流域防洪排涝减灾能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意实施凤台县架河防洪治理工程。

二、基本同意凤台县架河防洪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关大沟闸至阜淮铁路段,综合治理河道长度9km。

三、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桩号J3+925-J12+925段河道疏浚、清淤长度9km,后马营桥、煤矿专用线、集镇段边坡、迎流顶冲段进行岸坡防护长度7.51km,丁集老闸拆除改建丁集桥等。

四、基本同意架河阜淮铁路以北段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基本同意河道的建筑物级别为4级。丁集桥技术等级参照采用四级公路标准,桥梁设计汽车荷载参照公路-Ⅱ级。

五、基本同意工程征占地范围,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征占地权属、面积、地类和拆迁实物指标,完善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设计。工程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由县政府自筹解决。

六、基本同意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工期8个月。

七、基本同意设计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报总投资4246.43万元,审核总投资4194.84万元。

请你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指导督促有关单位按审查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程设计,认真开展相关专项审查和施工图审查,确保审查意见全面落实到位;加强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强化专项资金监管,专款专用,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治理成效。工程完工后由你局负责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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