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淮河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农业农村水利、水务)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土地征收中心,市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中安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我市水旱灾害防御形势已基本稳定,根据《淮南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市水利局决定自2024年7月30日10时,终止淮河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当前仍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极端天气易发、多发,要持续保持思想高度警惕不松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会商研判,发布预报预警,持续加强技术支撑力度,全力做好当前退水期堤防巡查防守,确保度汛安全。同时,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调蓄水资源,为农业生产生活用水备足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