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土保持迈向“高保持”发展阶段

发布日期:2023-05-25 15:26    来源:省水利厅     阅读:    【字体:

近年来,安徽省以提高水土保持率为导向,聚焦“水土流失减量降级、水土保持提质增效”,以强化水土保持综合监管和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手段,逐步打造与经济社会发展、区域特点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水土保持率逐年稳步提升,水土流失已经从“低流失”治理迈向“高保持”发展阶段。

高位推动建机制

安徽省推动16个省辖市全面建立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体系。以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考评为抓手,建立省级规划考评联席会议制度。修订《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作出“禁止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露天采矿项目;确定平原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原则,实现水土保持方案全覆盖”等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为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提供了制度保障。出台安徽省实施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细则,下放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审批、验收权限,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创新举措强监管

安徽省完成省级和市县(区)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及分阶段目标值确定工作。在“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中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5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91.8%等指标;完成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规划建设生态保护与休闲型、水源地保护型和生态观光型三类生态清洁小流域150条。

安徽省各级水利部门主动对接相关部门,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梳理疑似“未批先建”项目并督促进行水土保持整改。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不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生态红线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联合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动态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出台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三个县区开展为期3年的试点工作,探索多元化水土流失治理投入机制,提升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水平和治理成效。

锚定目标抓落实

“十四五”时期,安徽省争取把水土保持率提高到91.80%,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由治到防、由量到质、由进到胜的转变。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机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提升质量为重点,加强森林保护工作,强化生物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以最严格的制度守护绿水青山、保障绿色发展,实现由治到防的提升。同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乡村旅游、森林康养、生态农业,激发更多生态“溢出效应”,努力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助力乡村振兴。

此外,深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优化和增加乡土常绿阔叶树种配置,努力提高生物多样性,打造具有观赏性的水土保持林,形成针阔混交林、复层林,提高水土保持率。针对矿山开采、交通道路、电力、工业园区等造成的水土流失,积极推动绿色矿山、绿色通道、绿色园区建设,创建一批生态治理和综合开发利用的公园式矿山,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植被覆盖率。大力实施茶果园生态改造工程,打造标准化生态茶果园,提高茶果园保水、保土、保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