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河湖管理服务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日期:2024-01-15 17:20    来源:省水利厅     阅读:    【字体:

2023年以来,省水利厅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河湖管理服务为切入点,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主动精准服务企业,受到市场主体的赞扬。

深入现场调研 主动上门服务

安徽是水利大省,长江、淮河横穿省境,水网纵横交织,河湖星罗棋布。加强河湖管理,既关系到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也关系到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水利厅积极践行长江大保护理念,持续加强河湖岸线空间管控、清理整治河湖“四乱”、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守护一江碧水,维护河湖健康。厅河湖管理处“主动服务沿江港口发展,让长江造福安徽人民”事例,被省直工委评为省直机关“为民惠企争模范”行动百优案例。

在河湖管理工作中,省水利厅主动上门服务,宣传水利政策和技术规范。2023年6月5日,厅河湖管理处联合省淮河河道管理局、蚌埠市水利局,赴蚌埠新港和五河港口工程,开展现场送服务活动。座谈会上,与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省交通勘测设计院、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蚌埠港工程项目办、五河港口工程项目办等建设、勘测、设计单位进行面对面交流,介绍了港口、航道等涉河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审查要点、审批流程、技术要求等,就推进重点港口、航道工程建设进行深入讨论;2023年12月29日,厅河湖管理处联合省长江河道管理局、芜湖市水务局赴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上门送服务活动,实地察看了芜湖港裕溪口滚装码头、芜湖港集装箱三期工程和拟扩建码头工程现场后,与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省港口运营集团公司、省港口集团芜湖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对企业诉求逐一落实办理,做到精准服务。

制定政策举措 提升服务效率

为规范全省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2023年10月18日,省水利厅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调研、听取意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研究印发《安徽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涉河建设项目规模划分、简化审批流程、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特别是长距离管道(铁路、线路)跨多个河道合并审批、用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表替代防洪评价报告等举措,有力地提升了为企服务效率。针对中小河流治理、港口清淤等产生的疏浚砂综合利用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前提下,2023年11月9日,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河道采砂许可和监管、疏浚砂综合利用等提出明确意见。

安徽金固港口有限公司位于滁州市和县,主要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经营等业务。该公司的码头专用航槽经过多年使用,淤积较为严重,亟待开展应急疏浚。为此,公司向省水利厅提出了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两个新文件,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批复了《关于安徽金固港口有限公司码头专用航槽应急疏浚涉河方案的意见》,成为首例使用《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表》替代防洪评价报告的建设项目。

组织业务培训 提高管理水平

聚焦企业需求,送上温心服务。2023年11月28日至29日,省水利厅在合肥举办了全省河湖管理业务培训班,涉河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和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300多人代表参加学习。与会人员认为,本次培训班搭建了政企沟通的平台,辅导大家河湖管理和涉河建设项目洪评编制审查要点,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信心。

强化河道采砂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开发了安徽省河道砂石采运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河道采砂电子证照转化工作,为企业运行营造安全高效的发展环境。

一项项工作举措,一件件实际行动,直达企业发展所需,直通企业诉求心声。

江河奔流,潮涌澎湃。省水利厅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厚植经济发展沃土,以更优的水利营商环境助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