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发布第6号总河长令

发布日期:2024-05-07 15:24    来源:市水利局     阅读:    【字体:

近日,淮南市市级总河长联合签发淮南市第6号总河长令——《关于印发<淮南市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聚焦河湖库“四乱”问题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以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为重点,全面排查河湖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向纵深发展,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

总河长令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河湖库“清四乱”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各级总河长要全面安排部署,河长湖长加强工作调度,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河长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分办、督办,推动任务措施落实落地。各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协同,形成合力。

总河长令要求,要严格监督考核,把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和日常管护情况作为河湖长制有关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四乱”问题整治取得实效、河湖管护显著提升。对排查整治工作不深入、不全面、不彻底、虚假整改和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未建立的,以责令整改、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追责问责。要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河湖库管护体系建设,强化日常巡查管护,及时发现制止新出现“四乱”苗头性问题,推动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 作用,加强行刑衔接、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加大涉河湖库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确保河湖库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为全面提升淮南水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