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手发力”大家谈系列之四

“两手发力”深化推进安徽省水权水市场改革

发布日期:2023-06-13 09:32    来源:省水利厅     阅读:    【字体:

推进水权改革,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的重要手段,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对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水利部出台了《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动水权改革,努力为推进安徽水利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一、安徽省水权改革进展情况

制定水权交易制度。2017年出台《安徽省水权交易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明确了安徽省水权交易的对象、范围、方法、期限、监管等,交易形式包含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三种,为水权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2019年出台《安徽省水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水权确权的原则、对象、方法及流程等,为安徽省水权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了依据。

开展初始水权分配。开展区域水权分配。区域上,将“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市、县(区);明确市县行政区地下水开采总量与限制水位,建立地下水管控指标体系;流域上,坚持“应分尽分”,完成全省33 条跨市、21 条跨县河流水量分配工作,基本实现跨行政区河流水量分配全覆盖。明晰取用水户水权。主要通过用水户办理取水许可及农业灌溉用水户发放用水权属凭证实现。目前安徽省用水户完成取水许可办理,农业灌溉用水户发放用水权属凭证仅在实施水权确权试点的六安市金安区、安徽省新安江流域、淮北市相山区、黄山市长江流域、马鞍山市博望区、池州市秋浦河流域、合肥巢湖市等开展,明晰辖区内灌溉用水户水权。全省已确权水量266.6亿立方米,其中公共供水企业许可确权水量55.17亿立方米,工业企业(不含水力发电企业)许可确权水量74.56亿立方米,农业许可证确权水量135.47亿立方米,灌溉用水户用水权证确权水量1.4亿立方米。

健全水权交易平台。安徽省现有水权交易平台两个:一个是安徽省生态产品交易所,成立于2011年11月,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生态产品交易平台,主要交易范围包括林权、水权、排污权等,拥有提供水权交易服务的资质和场所,具备提供水权交易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另一个是省水利厅依托中国水权交易所设立安徽省水权交易大厅,2022年成立,主要目的是将安徽省达到一定规模的水权交易纳入到国家统一交易平台。

积极推进水权交易。安徽省自2020年以来,先后在全省三大流域的六安、黄山、合肥、亳州、蚌埠、滁州、马鞍山、芜湖、宿州、宣城、淮北11个市完成28宗水权交易,交易水源涉及地表水、地下水、地热水,用水户涉及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用水,总交易水量739.03万立方米,总交易金额237.84万元。其中25宗通过水权交易平台成交(23宗通过中国水权交易所平台成交,2宗通过安徽省生态产品交易所平台成交),3宗通过签订线下协议成交。构建了多模式水权交易格局,“两手发力”发挥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作用,推动安徽省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实现生态产品价值,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水权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安徽省通过水权制度建立、初始水权分配、水权交易等,水权改革成果较为明显,但仍然存在农业灌溉用水权确权工业进展滞后、监测计量体系不够完善、水权交易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水权改革工作任重道远。一是农业灌溉用水户水权确权工作进展滞后。水权确权是水权交易的基础,我省现有的农业取水许可证基础信息较为宽泛,部分农业用水户没有用水权属凭证,不能有效支撑农业水权交易。二是监测计量体系不够完善。用水计量是水权交易监管的重要手段,目前农业用水计量主要集中在渠首,在线监测率较低,工业用水在线监测计量设施有待进一步加强,可交易水量难以准确区分、计量,不利于水权交易后的监督管理。三是水权交易内生动力不足。水资源短缺是水权交易的重要前提,安徽省部分地区虽然缺水形式较为严峻,但通过政府统一调度,缺水态势得到一定减缓。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等对用水权还较为陌生,水权交易激励机制不够健全。

三、推进安徽省水权水市场改革的思考

针对安徽省现阶段水权改革存在的问题,将通过靶向施策为水市场“赋能”,“两手发力”深化水权水市场改革。

一是加快灌溉用水户水权明晰工作。对灌区内的灌溉用水户,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通过发放用水权属凭证,或由灌区管理单位下达用水指标等方式,明晰用水权。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可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通过发放用水权属凭证等方式明晰用水权。积极培育水市场,促进水权规范流转。

二是强化取用水监测计量。加快推进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在重要断面、重要取水口配备相应的监测计量设施,地表水年取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取水许可水量3万立方米以上的全面实现在线监测计量。开展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应有相应的灌溉计量条件作为基础,满足用水权交易的监测计量需求。

三是激发水权交易内生动力。水权交易是发挥市场机制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的有效手段,通过市场激励与政府管控激发水权交易内生动力,“两手发力”深化推进安徽省水权水市场改革。在供给端,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供水工程建设运营,转让节约的水权获得合理收益,鼓励将通过合同节水管理取得的节水量纳入用水权交易,提高水权交易标的;在需求端,明确取用水量达到可用水量、水资源超载的地区,应通过取、用水权交易满足新增用水需求,提升水权交易活跃度。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协同研究探索通过用水权质押、抵押、担保等方式,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提供融资支持。

四是强化水权交易监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切实加强对各类水权交易实施情况的动态监管,重点跟踪检查水权交易水量的真实性、交易程序的规范性、交易价格的合理性、交易资金的安全性等,及时组织开展交易水量核定、水权交易评估工作。对监管中发现的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水权交易弄虚作假、水权交易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将依法依规处理。水权交易平台运营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制定的统一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金融监管等部门报告交易情况。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推进水权改革作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探索实践,加快推进水权初始分配,因地制宜推进水权交易,将推进用水权改革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公开水权改革有关信息,加大对水权改革工作的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水权改革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普遍的用水权意识,充分调动取用水户支持、参与水权改革工作的积极性,营造推进用水权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