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2-29 17:25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阅读: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8日至5月1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6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水利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推进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召开整改专题会议5次、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3次,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朱明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局直各单位,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落实第一责任。巡察整改意见反馈后,市水利局党组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态度端正。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明同志作为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以身作则,亲自过问,带头抓整改措施的落实,高质量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制定整改方案。市水利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重点学习不聚焦、学用结合不紧密、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有欠缺、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重点行业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淮南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落实相关责任领导,提出整改具体措施,列出整改完成时限,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1日下午,市水利局党组召开2023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通报了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建议情况和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市水利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明同志代表局党组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局党组成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目的。

(五)建立长效机制。市水利局党组边整改、边梳理、边总结,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对照整改要求,市水利局对现有79项工作制度,进行了梳理,修订制度7项,根据工作实际,新建制度5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政治担当履职尽责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有不足

1)针对“重点学习不聚焦,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一是邀请市直机关先锋宣讲团到我局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教学。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宣讲。举办了市水利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培训暨党务干部培训班,并进行交流研讨。设立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展板。二是征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用书,有计划开展学习研讨。5月份以来,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重要论述4次,开展研讨1次。三是制定《市水利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要求相关科室向上做好对接,向下做好指导,7-10月份,局领导带队赴省水利厅对接工作12次、赴县区检查工作14次。召开目标考核推进会,分析往年失分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对照今年省考指标细则逐条逐项研究分析,2023年9月26日制定印发《2023年度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水利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召开全市重点水利工作调度会4次。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水资源管理”指标作为反面典型案例,成立调研小组,10月8日至20日,先后赴寿县、大通区、潘集区开展实地调研,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客观提出改进方法和措施。目前寿县、凤台县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已完成省级验收,其他县区完成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任务;朱集西煤矿等3个节水型企业建设已完成,并通过市级审查;大通区、八公山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已完成,并通过市级审查。

2)针对“贯彻落实有欠缺,指导工作有差距”问题。一是局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用书,有计划开展学习研讨。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重要论述并开展研讨。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调研,撰写寿县水利发展调研报告;二是已组织淮干峡涡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专项债前期申报;淮干峡涡段工程购买土地指标费用已由市政府专题安排;三是淮干正峡段主体工程4个施工标段已全部完成;正在组织董峰湖退建加固堤防及董峰湖境内4座排涝泵站等标段的各项验收工作。河道疏浚标段2个标段正在抓紧施工,2024年汛前全部完成。

2.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有力,推动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3)针对“水土保持工作有不足”问题。一是省水利厅2022年度下达我市2平方公里建设任务,我市实际完成2.45平方公里,2023年度下达水土流失治理任务3平方公里,我市已完成3平方公里;2022年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并开工建设寿县烟店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于2023年完成6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任务。截至目前共完成11.45平方公里治理任务;十四五期间治理任务已超额完成;二是完成了对石姚段水源地基础设施及防汛道路水土环境整治,建立淮南市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打造水土保持法治宣传典范工程;三是对照补偿费征收清单,完成水土保持费的征收工作;四是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责任,对已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依法征收,对不能按期缴纳的御香山项目、恒大御府项目、淮南港大通洛河作业区港口物流园项目加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滞纳金并给予行政处罚。2023年9月淮南港大通洛河作业区港口物流园项目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4.73万元、滞纳金0.76663万元、罚款2.473万元,御香山项目、恒大御府项目已于2023年5月分别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0.39万元、26.53万元,滞纳金和罚款已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4)针对“节约用水工作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建设。大型灌区建设方面:永幸河灌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目前累计完成19条渠道清淤工作,正在进行黄湾排涝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灌区量测水设施的采购安装。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2840万元,总投资完成率85.6%,其中中央投资完成率100%。淠史杭灌区、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由省局实施,均于十月初开工建设。中型灌区建设方面:组织各县区开展项目立项建议报告编制,谢家集区施湖灌区、新河灌区、孤堆灌区、爱国灌区等4个中型灌区项目已开工;二是持续推动节水载体建设,舜岳水泥、宏泰钢铁、朱集西矿3家节水型企业,淮南职业技术学院节水型高校建设已完成,并通过市级审查;三是大通区、八公山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已完成,并通过市级审查;四是重点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把普法渗透到执法全过程。发放宣传单页2500份,宣传册1000余份,营造出全社会惜水、爱水、节水、护水、关注河湖安全的氛围。

5)针对“防洪减灾工作有短板”问题。一是我局已对接省水利厅和淮委,2023年7月份瓦埠湖泵站工程可研报告已通过省水利厅审查,11月份工程洪评已通过淮委审查;二是支援寿县建设庙岗临时提水泵站,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协调省水利厅向我市内河补水5次,约1.3亿方;三是与省水利厅加强沟通,提前了解省级规划编制情况,在省级规划出台后,立即编制市级规划;四是制定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完善工作体系、强化隐患排查、强化四预措施、夯实技术队伍和物资储备”等7大项工作任务,局领导分工负责下沉县区,指导开展工作,发现度汛隐患15处,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五是8月4日,新补充18名年轻水利技术人员纳入专家库管理;8月15日,举办市水利局青年技术人员水旱灾害防御业务知识培训班,提升年轻技术人员专业力量。

3.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够牢固,落实“一改两为”有不足

6)针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不够有力”问题。一是高位推动,加大项目建设调度力度,按周向市政府通报工程建设进度。寿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初步设计已编制完成并于2023年8月4日完成了专家评审。寿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开工,主体工程计划近期挂网招标;二是我市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已于10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超额完成省级下达投资计划,完成投资22655万元,投资完成率129%,实现了我市14.25万(潘集区1.73万,毛集实验区12.52万)农村人口水源替换。通过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潘集区袁庄水厂续建项目铺设配水管道57km,完成0.91万农村人口地下水源替换,茨源水厂续建项目铺设配水管道282km,完成工程投资5193万元,完成0.82万农村人口地下水源替换,有效改善了潘集区等县区供水保证率。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从水源水质改善、净化消毒能力提升、水质检测监测水平提升等方面,提升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同时,开展了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检视原供水保障规划措施,按照 2025年底前实现“四化同步”(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标准化、分散供水规范化)、县级供水工程统一运营、农村24小时稳定供水的目标,分县区细化工程措施,编制了2023—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

7)针对“水资源管理保护不到位”问题。一是印发了《2023年水资源管理与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计划用水执行情况,用水管理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规范了用水行为。落实超许可、超计划预警制度,下发取水许可证即将过期预警预告10次,超计划超许可预警10次;二是寿县、凤台县已完成建设任务和省级验收;三是开展淮南市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管理的约束力,利用“告知+承诺”的方式,向全市取用水户发放《关于禁止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告知书》,并签订承诺书。组织各县区全面开展非法取用水排查,全市共封闭非法水源井56个,强化了地下水管控力度,规范用水行为;四是在淮南日报上开辟专栏连续刊登宣传一个月关于河湖保护及地下水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利用“党建+”的方式,结合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拍摄微党课视频和法治宣传视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8)针对“幸福河湖建设有差距”问题。一是已印发《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市级考核细则》,将各县区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市级河长制成员单位、县区级河湖长的考核纳入其中。定期提醒河长湖长开展巡河工作,并将市河长办暗访发现的问题明确各责任河长湖长后及时印发,要求及时整改并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二是完成城市圈堤达标建设和淮河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是按照安徽省省级幸福河湖建设计划要求,2023年需建设完成的3条幸福河湖已完成。同时,已开展新增淮河石头埠至姚家湾段、高塘湖大通区域、春申湖等3条省级河湖创建工作,建成后可超额完成创建任务。

4.重点行业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隐患

9)针对“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不够彻底”问题。一是持续落实24小时采砂值班值守制度,市水利局坚持常态化日常巡查,7-8月对寿县毛集交界敏感水域、田家庵石头埠问题频发水域等群众举报的水域开展9次夜间突击行动,牵头组织寿县、毛集、田家庵针对举报水域开展夜间联合行动4次,查扣非法运砂船一艘。加强淮河干流淮南段县区河道交界水域的执法巡查,坚持巡查“向前一公里”,市水利局针对寿县与颍上交界水域、淮南与怀远交界水域、凤毛寿三县区交界水域,连续开展各类专项行动5次,严厉打击淮河干流淮南段非法采砂行为。全市各成员单位及时沟通,合力打击非法采砂。市水利局每周联合市公安、市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对隐形变异的水下盗采行为做到“露头就打”,7-8月市水利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开展联合巡查9次。 同时,市水利局组织开展“蓝盾-汛期”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二是多次使用搭载热成像镜头的无人机开展夜间巡逻,并在群众举报区域运用搭载侧扫声呐设备的无人船搜寻定位。加强行刑衔接,重拳打击非法采砂违法行为,7-8月份共查获两起非法采砂行为,通过线索移交,现已公安刑事立案一起;三是以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把普法渗透到执法全过程,发放宣传单页约2500份,宣传册1000余份,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隐形变异水下盗采行为的浓厚氛围。     

10)针对“安全生产监管履职存有欠缺”问题。一是根据省水利厅、市安委办工作部署安排,每月统一填报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每月统计隐患问题汇总上报。9月份以来,共排查安全隐患8个,例如:刘圩闸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网破损未及时更换,现场管理人员安排人员更换破损安全网,已完成整改;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调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稽察,成立稽察组,深入一线对在建工程、局直各单位开展稽察工作,发现问题闭环销号管理;三是104条安全隐患,现已督促县区水利部门、相关乡镇全部落实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推进水库标准化管理工作,2023年10月完成大井、安丰塘2座中型水库市级标准化管理评价。

11)针对“水污染监管不够有力”问题。一是2023年7月-8月,组织开展市级河湖暗访工作,对发现的13处问题形成整改清单,已下发各有关县区河长办组织整改;二是持续落实《淮南市河长信息共享制度(试行)》,同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对接,及时掌握主要河湖水质情况。2022年,我市有2个省考断面未达标,截至目前,全市8个国考断面、11个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三是潘集区谢沟涵入河排污和焦岗湖水质未达标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河长办和林长办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河湖长”湿地联合管护协同共治机制实施方案》,统筹解决河湖湿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问题。今后,将持续推进“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模式,加强日常水污染问题监管。 

5.推动改革担当不足,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有差距

12)针对“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有形无实”问题。2023年8月25日完成淮南市安澜水利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淮南市恒基堤防开发有限公司划转至淮南中安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的管理权、债权债务不再由原主管部门管理。

13)针对“水政监察执法履职有欠缺”问题。一是8月至9月,市水利局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交通等部门共同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淮河干流非法采砂、侵占河湖岸线等违法行为。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查扣非法采砂船6艘,非法运砂船6艘,根据排查的线索立案5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行动,全市共封闭非法水源井56个;二是1)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良性互动,淮南市人民检察院聘我局2名工作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形成行政与检察保护合力,共同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我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制定《淮南市河湖安全保护工作联动机制》,成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协调部门和联络员,完善专项执法协调机制。(2)按照《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淮南市水利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规范》,通过该规范的制定将行政执法工作端口前移,使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夯实制度基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与市级执法单位案卷交叉互评的方式,找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打牢基础。组织我局及各县区执法办案人员对《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安徽省《水行政执法文书》(2023版)及优秀卷宗进行学习,严格按照标准制作卷宗,并及时整理归档。

6.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阵地建设有缺失

14)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一是调整了局党组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对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进行明确和强调。二是7月20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意识形态巡察整改工作和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8月17日,召开党组会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并对党组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班子述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必述内容和党组会重要议事范畴专题研究进行强调。

15)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6月15日印发《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落实“三重”包保任务的工作方案》,明确相关科室(单位)的包保任务,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突出问题整治、阵地管理风险摸排,坚持每月一排查,每月一报告。二是8月1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党组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班子述职重要内容进行了强调。9月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提醒党组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16)针对“网站运维有隐患”问题。一是制定印发《淮南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二是明确局办公室主任负责信息审核发布及年度报表等工作;三是制定印发《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查”制度》,并严格落实。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落实“两个责任”有不足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7)针对“党风廉政抓而不实”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市委办印发的《淮南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试行)》要求,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结合单位实际,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严抓实相关工作;二是第二季度专题研究市屯头电力排涝站退休职工何海彬违法事实,并予以处理的决定。第三季度专题研究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总结工作,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相关要求,确保每年按时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今年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

(18)针对“压力传导存在梗阻”问题。一是2023年9月5日-20日,根据《淮南市水利局2023年度政治监督重点事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对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开展政治监督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报送至驻局纪检组。加大对局直各单位的监管力度,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2023年4月28日,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7月25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5月30日,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县区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前往田家庵区法院,参加凤台县水利局原主要负责人李建强违纪违法案件旁听庭审活动;7月20日,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议,集中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掉队的“赶考人”》和《问“剑”破局》,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19)针对“内审监督执行不力”问题。对排灌总站、质量监督站、禹王排涝站和物资供运处4家事业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至2023年底完成6家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剩余2家事业单位计划于2024年开展经济责任审计,3家企业计划在企业年度报表审计的基础上开展专项审计。

(20)针对“机关纪委主责弱化”问题。按照市纪委监委、市直机关纪工委以及驻局纪检监察组要求,机关纪委书记专职专责,认真履行机关纪委监督检查首要职责、第一职责,做好机关纪委相关工作。

8.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有不足

(21)针对“派驻监督探头擦的不亮”问题。一是做实做细案件处理“后半篇文章”,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驻局纪检监察组对2022年以来党员干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查处分决定签收情况、是否按规定送达、处分决定宣布执行情况;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执行情况是否及时归档以及年度考核情况。督查结果上看,党员干部处分决定情况均已执行到位。二是跟进审计整改、项目招标和工程建设进度。通过参加或列席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针对在审计整改、项目招标和工程建设以及大额资金分配使用等重点领域精准监督,严格做到事前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提前报备、事中集体谈论时驻局纪检监察组席全程跟进监督、事后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跟踪问效,确保做到权力运行规范、管理规范,监督到位。三是组织召开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书记座谈会,会议聚焦党员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监督作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盲点以及常态化监督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讨论和交流。驻局纪检组就纪检委员的职责定位、制度完善、宣传力度、专业培训、执纪问责等进行了集中培训。

(22)针对“审计监督成果利用不足”问题。一是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监督方式,深入核查内部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及线索,强化对线索的办理和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实现监督成效最大化。二是与综合监督单位建立审计结果共享机制。问题整改上,党组将其纳入领导督导调研等重要内容,督促内设机构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驻局纪检监察组将问题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内容,统筹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  

9.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

23)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已对屯头电力排灌站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实地核实,并要求其他二级单位同时深入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工作,未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

24)针对“吃喝风刹的不紧”问题。一是对泥河枢纽管理处党支部已进行通报批评,给予两位主要负责同志诫勉处理;二是市纪委监委已对禹王排涝站主要负责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已按相关要求缴纳违纪款;三是印发《淮南市水利局狠刹违规吃喝风(酒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局干部职工已签订市水利局拒绝违规吃喝、酒驾醉驾承诺书;7月20日,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议,集中观看了《问“剑”破局》廉政警示教育片,引导全局职工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

25)针对“公车管理有漏洞”问题。一是《淮南市水利局业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已印发实施;二是局直各单位已与车辆维修企业签订定点维修协议,并报局办公室备案;三是按照“1车1卡”的原则,局直各单位为业务用车配备加油卡,1张卡仅限为1辆车加油;四是9月4日,局办公室会同机关纪委对局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人员对局直单位公务用车车辆使用审批、定点停放情况、定点维修协议、“1车1卡”落实情况等方面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均未发现问题,并下发《淮南市水利局关于业务车辆管理工作的通报》。

26)针对“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并将党内法规、条例、办法、制度等列为每月机关党委会议必学内容,及时跟进学习最新理论成果。二是认真审核《淮南市水利局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文件起草材料,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重复发生。

10.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

(27)针对“项目招标不规范”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将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范围,2023年6月21日,集中学习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及标后监管办法的通知》。2023年1月19日,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河道疏浚工程前期咨询服务已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淮河岸线田家庵圈堤水资源保护工程评审专家不是直接邀请,而是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淮河滩地绿化恢复工程于2020年7月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招标过程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的供货商参与竞争性谈判;二是为避免单位选派业主评委长期固定等情况,消除廉政风险。经党组研究,我局于2023年9月4日制定并印发《淮南市水利局工程招标业主代表及评委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业主代表及评委专家选派,规范业主评委选派;三是对我局2019-2022年招标采购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无应招未招等问题,并持续加强对小型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做到应招尽招,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8)针对“工程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2023年5月15日深入寿县九里保庄圩、2023年9月1日赴淮干正峡段工程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安徽省工程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监督指引(第一版)》。二是委派2人分别于6月28日、8月15日、8月18日会同公管、住建、交通等部门进行田家庵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等在建工程标后履约监督检查。三是2023年一季度对凤台永幸河下段治理工程,二季度对寿县肖严湖排灌站工程进行了监督检查,开展在建工程农民工支付督查检查,化解拖欠风险,目前水利在建项目未发生拖欠农民工现象。

29)针对“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已将朱集泵站工程结余资金87.17万元上缴财政;二是已将石姚段洛河洼退建项目结余资金691.36万元上缴财政;三是已对基建项目成本核算进行自查,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对正峡段工程、唐山保庄圩工程、禹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等进行成本核算自查,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支付;四是已开展长期挂帐行为清理工作,多次召开调度会,对往来款项逐笔分析,研究清理办法并迅速落实,截至目前已清理长期往来账项36笔,涉及金额242.32万元,同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清理有实效,整改有结果。

30)针对“小型工程验收不严肃”问题。一是2023年9月4日修订并印发《淮南市水利局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验收及档案管理工作。二是局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对局小型工程档案进行检查,8月底前市堤防管理处已完善杨郢涵入河排污口环境治理验收意见及淮河滩地绿化工程签字验收手续。

(三)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的组织功能发挥有欠缺

11.党组主体责任落而不实

31)针对“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有欠缺”问题。一是已修订完善并印发《市水利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二是2023年我局已召开党组会12次。

3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已修订完善并印发《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

33)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肃”问题。一是已明确专人负责党组会会议记录并要求记录详实规范。二是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我局党组会记录无留白、撕页、补录等情况发生。

12.干部管理工作抓而不严

(34)针对“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问题。一是已更新完善局科级后备干部库;二是局党组提拔使用90后科级干部4名,80后科级干部1名;职级晋升90后干部1名,80后干部1名;三是新招录2名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安置退役士兵2名,为局系统补充新鲜血液;四是市泥河枢纽管理处、屯头电力排涝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已配齐,班子人员有序配备。

35)针对“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已于9月份对局财务审计科负责人进行调整;二是根据实际统筹谋划局机关及局直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制定交流轮岗台账。对市禹王排涝站、市泥河枢纽管理处、市屯头电力排涝站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因市水利局物资供运处副处长于今年8月交流至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工作,报市委组织部同意,现物资供运处负责人不宜再进行轮岗,计划明年开展轮岗调整。

36)针对“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落实不严格”。一是已明确专人负责干部选拔任用专本记录,确保记录准确、规范;二是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会议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13.基层党建工作建而不强

37)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会前指导。二是督促相关人员立即整改并作出检讨。支部安排对其进行一次谈话。开展党务工作规范自查,要求各支部要对全体党员心得体会、思想汇报、交流研讨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严厉禁止相互抄袭和网络抄袭,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到位。

38)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8月21日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业务知识。开展党务工作规范自查,要求各支部对照党建工作相关要求和工作规范,对党员心得体会、思想汇报等严格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到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理论素养。二是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督促相关人员立即整改并作出检讨,相关支部安排人员对其进行一次谈话。

39)针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持续以“党建+N”工作模式,助力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党员进乡村主题党日活动,并深入扶贫村开展乡村振兴业务指导。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持续抓好“党建进工地”党建品牌。持续开展“党旗领航、党员带头,文明创建做先锋”活动,积极参与社区结对共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二是5月22日印发《市水利局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双增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八抓八提升”细化43项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市排灌总站、市水政监察支队均属市水利局二级单位,业务职能交叉,办公地点同在一栋大楼,为便于党员教育管理,经请示市直机关工委,建议待《关于加强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后,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合理设置党组织;三是已组织各支部开展党务工作规范自查工作,现无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现象。

40)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一是加强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工作制度,8月21日组织开展了党务干部业务学习。二是开展党务工作规范自查,要求各支部对照党建工作相关要求和工作规范,组织开展自查。经自查,机关党支部因疫情等原因,2022年第一季度未按时开展党课教育,已于2022年4月组织开展党课学习。2020年10月,市堤防处党支部和市河道处党支部合并成立市堤防河道党支部后启用新的“三会一课”记录本,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召开支委会。

14.巡察审计整改不彻底

41)针对“挂职人员长期存在”问题。一是制定印发《市水利局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执行挂职人员管理办法,挂职人员挂职前按照程序向市委组织部报备审批;三是现已清退挂职人员14人,其中提拔任用3人,返回原单位工作11人。

(4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仍然存在风险”问题。2023年8月15日完成房产登记及土地使用证办理。

43)针对“市治淮局依然长期运行不规范”问题。一是《关于申请解决淮南市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人员编制的报告》已报市委编制部门;二是市治淮局《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已印发;三是经认真梳理,市治淮局当前廉政风险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招标过程中在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二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工程计量、设计变更、进度款结算、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针对市治淮局在招标投标及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突出问题,下一步将加强思想教育,定期召开廉政专题会议;印发《市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修订完善《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等制度,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协议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方式,通过财务审计、质量督查等专项检查方式开展日常监督。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市水利局党组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123617;邮政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中路128号;电子邮箱:308828918@qq.com。

 

 

中共淮南市水利局党组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