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十项问题)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十项问题整改完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水资源利用效率偏低。淮南市万元GDP用水量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7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5倍,利用效率处于较低水平。
二、整改实施主体
淮南市水利局。
三、重点措施
严格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双控”,加强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加大非常规水利用力度。用水效率达到指标要求。
四、目标任务
完成省下达的水资源利用效率控制指标
五、完成时限
2024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以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为主线,会同市发改、统计等单位,对全市2022、2023年万元工业增加值、万元GDP用水量数据核查。二是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强化用水统计,实施用水全过程管理。三是为更好地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为水资源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推进《淮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四是推进节约用水工作。深入推进节水载体建设。按照考核口径,2023年淮南市万元GDP用水量为102.3立方米,比2020年下降12.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51.1立方米,比2020年下降11.4%,完成省下达的水资源利用效率控制指标11.1%和10.8%。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水利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128115
电子邮箱:ahsjsd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