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寿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征集的公示
一、决策概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求及安徽省、淮南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寿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寿政秘【2024】184号)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进行相关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相关者对本事项推进的意见,现将寿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寿政秘【2024】184号)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二、决策事项
寿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因公共利益需要,寿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寿县窑口镇窑口街道、黄圩村民小组、窑口村民小组,陈圩村、古东村民小组、古西村民小组、后大圩村民小组、马老圩村民小组、门西村民小组、卅铺村民小组、陶小圩村民小组、团结村民小组、新房村民小组、鸭沟村民小组,粮台村、鲍圩村民小组、大圩村民小组、方圩村民小组、哈圩村民小组、洪圩村民小组、后台村民小组、后圩村民小组、康圩村民小组、老圩村民小组、刘圩村民小组、马岗村民小组、王圩村民小组、新建村民小组、庄东村民小组,北集村、集东村民小组、集西村民小组、杨圩村民小组,马湖村、方圩村民小组、南集村民小组、南集老圩村民小组、宋圩村民小组、下圩村民小组、小方村民小组、新庄村民小组、雪圩村民小组,马墙村、楼郢村民小组、聂圩村民小组、柿园村民小组、王东村民小组、新庄村民小组、姚东村民小组、袁楼村民小组,真武村、上东村民小组、下圩村民小组,陶圩村、南方村民小组、前圩村民小组、徐圩村民小组,贾庙村、油坊村民小组;堰口镇大光社区;陶店回族乡陶店回族村、寺门村民小组、塘口村民小组、洼林村民小组、新庄村民小组、庄户村民小组、庄台村民小组,马店回族村、北郢村民小组、范岗村民小组、沟西村民小组、河湾村民小组、老圩村民小组、刘郢村民小组、马店村民小组、小郢村民小组、新庄村民小组、薛郢村民小组、窑塘村民小组、袁郢村民小组,桃园回族村、大郢村民小组、丰郢村民小组、青年村民小组、松科村民小组、小郢村民小组、新圩村民小组、张郢村民小组、赵郢村民小组、南庄村民小组,湖滨回族村、庙沟村民小组、小庄一村民小组、皂林村民小组、赵郢村民小组、周圩村民小组;大顺镇官塘村、祠堂村民小组、大圩村民小组、丁郢村民小组、东一二村民小组、关西村民小组、贾郢村民小组、刘南村民小组、陆圩村民小组、培北村民小组、培南村民小组、小圩村民小组、徐圩村民小组、周郢村民小组,老嘴村、上范村民小组、袁湖村、大元村民小组、胡圩村民小组、黄郢村民小组、马圩村民小组、门北村民小组、孟郢村民小组、南郢村民小组、牌坊村民小组、秦圩村民小组、塔东村民小组、塔中村民小组、万郢村民小组、小郢村民小组、杨圩村民小组、中圩村民小组,新集村、新北村民小组、新南村民小组,大顺街道、湖东村民小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98.5382公顷,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土地98.5005公顷,农用地35.1964公顷(耕地12.4304公顷),建设用地63.3041公顷,未利用地0.0377公顷。宗地位置详见各地块勘测定界图(被征收土地实际面积、四至及地类以最终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结果为准),本次拟征收土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将用于公共利益需求,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1.意见征集内容:
(1)您对本次征收是否了解?
(2)本次征收对您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有何影响?
(3)您对本次征收最关注的是什么?
(4)您对本次征收的态度?
(5)您对本次征收还有哪些建议和意见?
2.征集公众意见范围:社会各界民众及相关利益群体、相关单位。
四、公示期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0日
五、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 (工作日9:00—17:00) 等方式联系。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1.决策事项单位:淮南市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中路128号
联系人:王才永 电话:13955419698
2.评估单位名称:安徽华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238号房地产大厦B座九层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375358037 邮箱:3056875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