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十四号问题)

发布日期:2025-06-16 15:52    来源:市水利局     阅读:    【字体: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十四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全省有75个县(市、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要求编制节约用水专业规划。

二、整改实施主体

寿县水利局、凤台县水利局、田家庵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大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谢家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八公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潘集区水利局、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水务局。

三、重点措施

落实《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淮南市寿县、凤台县、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8个县(区)按照条例要求完成节约用水专业规划编制。

四、目标任务

完成寿县、凤台县、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节约用水专业规划编制。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寿县、凤台县、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已按要求编制了节约用水专业规划,并由县(区)级政府批复或经政府同意印发。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水利厅节水调水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128115

电子邮箱:ahsjsds@163.com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