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联动解“薪愁”
——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纪实
去年12月,我市根治欠薪工作在全省考评荣获A级等次好成绩。
近年来,我市的欠薪案件、人数、金额均呈逐年下降趋势,2021年度,全市查处的工资类案件中,共涉及农民工835人,清欠农民工工资1700余万元。今年1至6月份,全市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4件,涉及农民工249人,清欠农民工工资605万元,没有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上访、堵路等过激行为。
根据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市于4月25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月活动。为有效开展执法月活动,我市制定执法方案,成立由人社、住建等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的3个检查组,并以带案督办等形式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目前,检查已覆盖全市在建工程项目。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责任
我市建立了根治欠薪议事协调机制,成立了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根治欠薪日常工作。同时建立定期研究会商制度,由市政府领导担任召集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定期召开工作会议。2021年,市委书记、市长就根治欠薪工作作出9次批示,市长、分管副市长共召开5次根治欠薪工作专题会议,及时动态掌握工作动态,研究部署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等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形成了各县区、管委会、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联动清欠机制。我市还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对县、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考核,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欠薪案件的督查、通报制度;对上级交办案件,明确清欠责任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根治欠薪相关督促指导工作,按月进行通报,限期办理,对未落实清欠工作责任的单位,予以严肃问责。
突出源头治理,狠抓制度落实
2020年5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以来,我市积极组织开展《条例》宣传培训,对各县区、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和在建工程项目企业负责人等开展专题培训40余次。2021年,通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联合住建、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工地”,走访企业300余户,深入在建工程项目工地125个,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强化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
去年开始,我市全面推行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制定《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由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领域会同人社部门推进实施,目前已覆盖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另外,我市积极推进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登记管理及工资支付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依据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施工企业用工和工资发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化解纠纷
市、县(区)成立联合办公机构,设立受理窗口、举报信箱,畅通维权热线电话、网络平台,全天候受理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确保农民工“投诉有门”。按照省治欠办统一部署,开展根治欠薪集中接访活动。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开展集中接访3次,分管市领导接访16次,各县区、园区主要领导接访20余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2021年,全市共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情暖农民工法援在行动”等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6场次,提供或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36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
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治理欠薪
去年,我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先后7次抽查了10个县区51家企业。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检查120个施工项目,约谈施工企业和开发企业36户次。对1家未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的施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10万元,对9家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拨付资金到农民工工资专户行为,责令限期整改。组织开展全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300余户,在建工程项目125个。
加强行政司法衔接,综合应用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全面强化欠薪失信联合惩戒,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2021年,全市共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3件,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1件,向公安机关依法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欠薪案件6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追索劳动报酬、劳务合同等涉农民工工资案件97件;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3件,批捕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