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
淮南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
农民工工资支付
规
范
化
管
理
指
导
手
册
淮南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制
2021年6月
目 录
1. 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管理方案..1
2.农民工工资档案 (第一册) 工程项目基本资料.......8
3.农民工工资档案 (第二册) 工资支付材料..........43
4. 填报情况说明.................................52
5.保障农民工工资档案管理规范....................55
6.《淮南市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办法》............56
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标准化管理方案
为全面推进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手册。
一、适用范围
淮南市行政区域内房建市政(含装修装饰)、交通运输、水利、铁路、通信、电力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适用本手册。重点加强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在500平米以上或施工期在90天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和规范。
二、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
(一)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1.配备劳资专管员。施工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等,下同)在施工现场应至少配备1名劳资专管员。劳资专管员专门负责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实名制管理、考勤管理(工作量考核)、工资支付管理、工资专户管理、工资保证金管理和维权信息告示牌设立维护等工作,以及相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劳资专管员负责登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将项目信息、农民工基本信息等录入系统,通过系统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监管,编制工资表,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
2.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施工企业在安排所招用的农民工进场施工前应与农民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含简易劳动合同,下同)和进场承诺书。劳动合同应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地点(或项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资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劳动合同盖章、签字、签订日期齐全。劳动合同一式三份,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各执一份,项目部留存一份,纸质劳动合同通过扫描的方式录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
3.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应对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以真实身份信息为基础,采集进入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及时核实、实时更新;真实完整记录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考勤(考核工作量)、工资支付、进退场时间等从业信息,并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平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应建立实名制花名册,列明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的身份证信息、工作岗位(工种)、工资卡号、进退场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照花名册登记人员的顺序,将对应的人员身份证+工资卡复印件、劳动合同、进退场承诺(确认)书等一同装订。
4.严格实施考勤(考核工作量)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应配备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应按月制作农民工考勤表(工作量表),真实记录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农民工的出勤(工作量)情况。考勤表(工作量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施工企业加盖公章确认。
5.严格农民工退场管理。农民工中途退场或者工作任务结束退场的,施工企业应主动结清工资,经班组长确认,项目部见证,确保在无欠薪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合同,签订退场确认(承诺)书。
(二)规范工资支付管理
1.实行工资专户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项目开工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应按月足额将人工费拨付到工资专户。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清单,列明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以及工资专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开户时间、进账资金金额和时间、出账金额和时间、出账用途等信息。
2.推行总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分包企业应按照规定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农民工工资。
3.实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考勤(考核工作量)情况,按月制作农民工工资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及时审核确认工资表,核准后加盖公章,每月按时提交工资专户开户银行。银行根据加盖公章的工资表、系统推送的发放数据或代发工资数据盘片,直接从工资专户向农民工个人工资卡划转工资。
4.农民工工资实行银行打卡发放。农民工工资要通过工资专户直接打入农民工个人实名制工资卡。农民工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本人持卡,施工企业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工资专户开户银行应支持使用农民工本人的加载银行账户的社会保障卡或现有银行卡支付工资,不得强制要求农民工重新办理工资卡。
5.执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工资保证金有关制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工资保证金(含差异化缴存),并留存政策文件及凭证。
(三)规范维权信息公示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维权信息告示牌要列明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劳资专管员、行业主管部门和举报投诉电话、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举报投诉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总承包企业应每月将农民工考勤表(工作量表)、工资表在维权信息告示牌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规范资料存档
施工企业应将项目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相关纸质资料和电子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工资卡复印件、花名册、考勤表(工作量表)、工资表、进退场承诺书、工资专户开设、专户资金缴存信息、银行支付凭证、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等)存档备查,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三、台账资料参考文本
附后(本手册提供的台账资料文本与格式均为参考样式,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与规范要求修改制定)。
四、台账资料归档管理
(一)台账一:项目基本资料
1.项目概况表;
2.政府投资工程可研报告(资金筹措方案)、立项批文;
3.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和批复;
4.招标文件;
5.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6.分包合同(含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7.项目管理人员劳动合同、执业证书;
8.劳资专管员劳动合同;
(二)台账二:项目资金往来资料
1.履约担保凭证;
2.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
3.工程款支付清单;
4.工程款结算单、银行入账凭证(流水)。
(三)台账三:项目劳动用工资料
1.农民工花名册(分班组造册);
2.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
3.农民工工资卡复印件;
4.农民工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签收表(分班组造册,与花名册顺序一致);
6.进退场承诺(确认)书。
(四)台账四:项目工资支付资料
1.考勤表(按月分班组造册,与花名册顺序一致);
2.工作量表(按月分班组造册,与花名册顺序一致);
3.工资表(按月分班组造册,与花名册顺序一致);
4.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显示工资专户号和支付日期)。
(五)台账五:项目工资专户资料
1.工资专户开户凭证;
2.工资专户资金管理协议;
3.分包企业委托总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协议;
4.工资专户清单;
5.人工费结算单(包括请款报告等);
6.人工费入账凭证(银行流水)。
(六)台账六:项目工资保证金和维权信息告示牌资料
1.工资保证金审批表、缴纳凭证、免缴凭证、保函等;
2.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照片(六牌一图)。
各地各部门可在本手册基础上,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实际,进一步修定完善标准化手册内容。
【档案示例】
农民工工资档案(第一册)
(工程项目基本资料)
工程名称: 工
建设单位: 工
施工单位: 工
日 期: 工
台账清单
1.工程概况表
2.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
3.项目工程款支付清单
4.专业(劳务)分包合同(协议)
5.工资专用账户三方协议(开户证明)
6.委托代发工资协议书范本
7.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清单
8.劳资专管员信息表(聘用文书)
9.农民工(班组长)进场承诺书
10.农民工(班组长)出场确认书
11.保证金差异化缴存与工资支付保函文书
12.工伤保险缴纳凭证
13. 在建项目工资支付标准化管理检查情况反馈表
14.维权告示六牌一图
1.工程概况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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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额 (万元) |
|
建筑面积 |
|
开工日期 |
|
拟竣工日期 |
|
政府投 资工程 |
(是/否) |
所属行业 |
|
国企项目 |
是(国有企业为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否 |
PPP项目 |
(是/否)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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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
现场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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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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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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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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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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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专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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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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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企业1 |
|||
企业名称 |
|
||
劳资专管员 |
|
联系电话 |
|
劳务分包企业2 |
|||
企业名称 |
|
||
劳资专管员 |
|
联系电话 |
|
专业分包企业1 |
|||
企业名称 |
|
||
劳资专管员 |
|
联系电话 |
|
专业分包企业2 |
|||
企业名称 |
|
||
劳资专管员 |
|
联系电话 |
|
注:1.本表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扩充。2.政府投资项目:全部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性资金的;未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超过50%,或投资占比不超过50%,但建设单位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企业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其他政府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工程建设项目。3.国企项目:中央和地方监管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工程项目(标段)。
2.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
备注:根据行业部门工作规范要求,提供建筑工程许可证或开工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 项目工程款支付清单
序号 |
工程款 申请日期 |
工程款 申请金额 (万元) |
建设单位 确认日期 |
建设单位 确认金额 (万元) |
工程款 到账日期 |
工程款 到账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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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政府投资项目要标明预付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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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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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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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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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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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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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专业(劳务)分包合同(协议)
发包方(甲方): 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将公司承接工程项目的劳务作业任务交乙方承包,特订以下条款供双方执行。
第一条 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
2.承包方式: 。
3.承包部位和范围: 。
4.双方约定乙方自行负责的机械和工具为 :
;安全劳保用品为: 。
5.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如有变动,双方通过补充协议约定。
第二条 劳务费结算期限和标准
1.按 平方米(图纸设计面积或实际建筑面积,面积计算约定: )计算,确定承包单价为 元/㎡。如果不按上述面积和单价计算,按如下约定: (其中劳务费合计: 元)
。
2.乙方工人工资实行 (按件计酬或按天计酬),工人工资标准约定如下: 。乙方与工人约定的工资标准须按备案程序报甲方审核。
对于劳务费结算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按月先行支付部分工人工资,每月实际发放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结算时间约定如下:
。
1.乙方负责将本队(班、组)工人工资汇总成表,由每个工人签字后按月报送甲方,由甲方汇总按月统一发放。(附表)
1.结算周期期满(承包协议范围内的工程完工),甲方将工人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及劳务内部承包协议约定予以结清,其它费用由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给乙方。具体结算期限如下:
。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和总承包方的合同质量要求及图纸设计按时完成工作量,合理安排施工衔接。如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延迟工程进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经济处罚方式和标准如下:
。
第四条 文明施工
1. 乙方应告知本班组人员并做到所有进场人员在项目部登记,遵守现场及后勤所有管理制度,对违章作业及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乙方人员,甲方按如下标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
2.对于甲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乙方应立即向项目部反映,服从项目部安排指挥。
3.因乙方管理不善、工人技术不熟练或怠工,导致工程延期、质量问题以及发放工资成本超过乙方承包价款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五条 材料管理
乙方如故意损坏或浪费材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现场如发现未经允许将长料短用、大料切小及现场散落绑扎丝、钉子等材料,甲方将按 进行罚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以上级发包单位拖欠工程款或劳务费为由,转移风险拖欠乙方劳务费及工人工资。
2.如乙方无故将人员撤离现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乙方劳动力不足,技术力量不够,经乙方请求或许可,甲方可以向乙方补充人员(另行增加施工人员)或缩小乙方承包范围,由此发生的费用,全在乙方承包价格中扣除。
4.因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对甲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因甲方原因工程延期导致乙方损失或人员工资增加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乙方对工程质量、进度负责,因乙方原因,工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约定、不符合设计或国家规范要求造成返工,其材料、人工、机具等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建设单位拒付工程款,亦由乙方承担责任。
7.承包协议内工程如有变更,按以下方式结算(含工程量变化引起的承包单价调整、中途退场清算及补偿等)
。
8.补充条款:
。
甲方代表签字: 单位印章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5.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方协议
备注:根据行业部门工作规范要求,开设工资专用账户,由甲方、乙方和监管银行签订三方共管协议与各方权利义务,明确工资款占工程总额的比例额度(一般占比30%左右),专用账户只用于发放工资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证明
备注:开设工资专用账户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开户相关材料到开户监管银行办理手续。 |
6. 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参考文本)
甲方:(总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 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协议如下:
一、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劳务(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包甲方 工程的劳务(专业)工程作业。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合同款 万元,其中工人工资部分约 万元。
二、根据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相关规定,甲方按照规定开设工资专用账户(账号),用以接收并管理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中的人工费。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施工班组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审核,农民工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等资料信息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每月 日前将该项目作业人员上月应发基本工资情况造册并送交甲方本工程的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审核,并提供应发人员的个人身份证信息、工资银行卡号等。甲方项目部审核同意后,制作《农民工工资发放表》,通过工资专用账户打卡发放农民工工资。
五、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作为甲方每月劳务(专业)分包工程进度款。甲方逐月累计代发工资的总额作为已付工程进度款在上述劳务(专业)分包合同最终结算时予以扣除,乙方按相关规定向甲方开具増值税专用发票。
六、农民工工资发放及考勤
1、根据实名制管理的要求,乙方必须与所有进入本工程项目的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工人的劳动报酬。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包括劳务(专业)分包公司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没有上报的视为未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要对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工资标准等。
3、甲方委派劳资专管员每天进行农民工出勤统计,并会同乙方劳务负责人签字认可,乙方授权为施工现场负责人代表其签字。出勤统计单未会签的,视为当日无农民工出勤。
七、其他约定事项
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
1、甲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其无条件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甲方可拒绝代发当期工资。已先行支付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部分款项, 依据相关法律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工资代发银行、行业主管部门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员工花名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 项目工资专用账户清单
总承包企业:(企业或项目部盖章)
建设单位 |
|
施工总承包企业 |
|
工资专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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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专户账号 |
|
工资专户开户行 |
|
工资专户 开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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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专户入账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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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人工费申请日期 |
人工费申请金额 (万元) |
建设单位确认金额 (万元) |
入账日期 |
人工费到账金额 (万元) |
账户余额 (万元)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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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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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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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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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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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专户出账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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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出账日期 |
出账金额 (万元) |
出账用途 |
账户余额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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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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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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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劳资专管员信息表(聘用文书)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工作地点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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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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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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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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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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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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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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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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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用人单位(公章): 制表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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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设置多名劳资专管员且分工不同的,请在备注栏注明分工。 |
9.工人进场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是 公司承建的 项目
班组的工人。本人郑重承诺并保证做到:
一、知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等内容,自愿配合公司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管理、总包代发工资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二、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上下班通过实名制考勤设备考勤,进场前签订劳动合同,退场签署工人退场确认书。劳动合同、进场承诺书、考勤表(工作量表)、工资表、退场确认书、劳动合同签领表等由本人亲笔签字。
三、公司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由本人使用和保管,不得交班组长代管。本人定期与班组长核实确认每月出勤天数(工作量)和工资,核对在维权信息告示牌上的工资表和考勤表(工作量表),不虚报出勤(工作量),不冒领工资,否则本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当本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劳资纠纷、工伤事故纠纷等),向公司申诉或向总包单位(项目部)请求协调解决,在处理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决不采取闹访、围攻围堵公共设施和相关单位等非法过激行为,决不恶意或过激讨薪,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如有无理或非法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并加按指印):
年 月 日
班组长进场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 )系
公司承建 项目 班组长。本人学习和了解本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要求,愿意积极配合开展好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一、如实登记本班组工人信息,包括身份信息、银行卡号码等,明确招用工人的工资标准,签名后报送公司(项目部)备案。
二、按公司(项目部)规定如实登记班组工人出勤表(工作量表),确认后报送项目部备案,定期报送工资表以供项目部核对确认。
三、积极配合公司(项目部)如实准确结算班组工人工资数额,确认后同意由银行代发到工人个人工资卡内,工资卡由工人本人使用和保存。如本人提供虚假或错误考勤表(工作量表)、工资表的,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四、通过正当法律渠道依法追讨本班组工人的工资,决不采取闹访、围攻围堵公共设施和相关单位等非法过激行为,决不恶意或过激讨薪。如有无理或非法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本班组工人发生工资争议时,坚决做到主动处理或积极配合公司(项目部)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旦出现本人拒不到场配合调查、不提供相关材料情形,视同本人认可工人的全部诉求,同意认可公司(项目部)及有关部门处理意见和决定。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并加按指印):
年 月 日
10.工人退场确认书
本人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进场到 公司承建的 项目工地从事 班组
工种工作。现因 于 年 月 日退场离开工地,并与公司解除(终止)用工关系。本人在该项目工地工作期间的全部工资(大写) 元(小写:¥ )已由本人领取并结清,没有被拖欠、克扣。
特此确认
确认人(签字加按指印):
年 月 日
证明人(班组长签字加按指印):
年 月 日
证明人(劳资专管员签字加按指印):
年 月 日
证明人(项目部盖章):
年 月 日
班组长退场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 )系
公司承建 项目 班组长。
本人承诺本班组工人工资已全部结清并发放到位,工资表上登记的工人为本班组全部务工人员,工资结算、支付、领取情况属实,无漏发及拖欠,工人的签名真实有效,无漏签。 年 月 日工人全部退场。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并加按指印):
年 月 日
1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申报表
项目名称 |
施工合同金额/施工许可证金额(万元) |
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建设单位 |
姓名及联系电话 |
|
|
|
|
|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 |
|
项目 经理 |
|
||||
劳资专管员 |
|
||||
经办人 |
|
||||
项目地址 |
|
||||
申请单位 承诺 |
我单位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的材料,若存在虚假的材料,愿接受由此而带来的全部责任并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应处罚(附申请报告)。
盖章: 年 月 日 |
||||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意见 |
人社部门意见 |
||||
该申请企业登记注册地市级人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资证明(或符合“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条件),符合(免缴、50%、40%缴纳)规定。
经办人: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1、申请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1)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凭证;(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工程项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建设领域维权办(行业监管部门)留存。2、被授予安徽省或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的企业(自被授予荣誉称号起三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新开工项目免予缴纳保证金。申报单位需提供被授予安徽省或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建设领域维权办(行业监管部门)留存。3、鼓励企业以开具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保函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保存。4、本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建设领域维权办(行业监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留存。 |
见索即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提供的参考文本)
保函编号:
开立日期:
致(受益人):
地 址:
鉴于 (地址: ,以下简称“申请人” )已于 年 月 日与 就(工程项目名称)签订了编号为 的□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 银行 支行(开立银行,注册地: 地址: ,以下简称“我行”)应申请人的申请,同意就申请人在履行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提供担保,兹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以下称为“受益人”)的见索即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一、担保金额为CNY 元整(大写:人民币 )。
一、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保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申请人在履行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我行将在收到受益人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总金额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的款项(紧急特殊情况应当尽快办理垫付手续)。上述索赔通知书及索赔时需提交的本保函正本原件务必于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以下地址 。
四、保函可能出现的几种情况,不同处理方式:
1.如工程因故终止施工,或提前完工在保函到期日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需终止本保函权利义务关系,必须出具受益人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如保函到期时工程尚未竣工验收,或存在农民工工资尚未结清的,需要修改保函内容延长保函期限的,由保函申请人向我行提交《修改保函申请书》,并附受益人要求或同意变更保函内容的书面文件,经我行同意后可延长保函有效期限。
五、申请人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我行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行失效。本保函失效后,请将保函正本退回我行注销,但无论是否退回,本保函均在有效期届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
六、本保函为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一经贵方按要求出具书面索赔通知手续,我行将无条件承担付款责任。
担保银行盖章: (银行)
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备 注:本保函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交受益人,副本申请人一份,受益人一份,开立(担保)银行一份。
索赔通知书
(银行):
鉴于我方于 年 月 日收到你行就
(工程项目名称)出具的见索即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编号:
),保函申请人( )在履行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现请你行履行付款义务,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大写)
支付至我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受益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受益人一份,开立银行一份。
关于出具见索即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注销意见的申请
:
工程项目由我单位负责建设,该工程项目位于 区(县) ,合同金额为 万元,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验收完毕(终止施工)。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向贵单位提交了该工程项目见索即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保函编号: ),保函额度为 万元,现拟注销该银行保函,请贵单位出具同意注销的意见。
我单位郑重承诺:该工程项目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农民工工资,若注销银行保函后,因我单位原因导致该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我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单位法人代表: 手机: 电话:
项目负责人: 手机: 电话:
经办人: 手机: 电话: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同意注销见索即付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的意见
(施工企业):
由你单位负责建设的 工程项目,已于 年 月 日竣工验收完毕。经核实,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符合注销条件,同意你单位向开立银行申请注销见索即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保函编号: )。
工资保证金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12.工伤保险缴纳凭证
参保单位名称 |
|
||
工程名称与 工程内容 |
|
预计用工 人数 |
人 |
工程造价 |
元 |
工程编号 |
|
工程地点 |
|
发包单位 |
|
保险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保险结束 时间 |
年 月 日 |
项目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
参保方式 |
建筑项目工伤保险 |
||
经办机构审核 |
该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办理了工伤保险。
(盖章) 年 月 日 |
表格说明:1.工程内容:是对建设工程的建筑内容补充说明(非必填项)。
2.工程编号:是经办机构生成的唯一流水编号。
13.在建项目工资支付标准化管理检查情况反馈表
单位名称(盖章):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情况 |
项目名称 |
|
项目负责人 |
|
用人单位 |
|
联系方式 |
|
|
检查 |
是否建立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 |
是□ 基本建立 □ 否□ |
||
是否设立生物识别实名制考勤设备 |
是□ 基本建立 □ 否□ |
|||
考勤数据是否与市县平台联通 |
是□ 基本建立 □ 否□ |
|||
是否按月制作农民工考勤表 |
是□ 基本建立 □ 否□ |
|||
是否按月制作农民工工资发放表 |
是□ 基本建立 □ 否□ |
|||
是否全部签订劳动合同 |
是□ 基本建立 □ 否□ |
|||
在建项目是否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
是□ 基本建立 □ 否□ |
|||
施工总承包企业是否按月足额发放工资 |
是□ 基本建立 □ 否□ |
|||
是否建立委托总承包企业向农民工代发工资 |
是□ 基本建立 □ 否□ |
|||
是否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或保函 |
是□ 基本建立 □ 否□ |
|||
是否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 |
是□ 基本建立 □ 否□ |
|||
项目经理与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在岗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 挂靠等违规违法行为 |
是□ 部分存在 □ 否□ |
|||
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
是□ 部分支付 □ 否□ |
|||
现场问询农民工 工资支付情况 |
|
|||
检查 |
施工企业 代表签署意见 |
年 月 日 |
||
监理负责人 |
|
|||
检查组成员 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注 |
1.检查反馈落实情况时直接在☑即可。 2.反馈情况必须明确企业整改时限。 3.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可以在备注栏中作补充说明。 4.此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检查企业,一份交检查组带回录入系统备查。 |
在建项目工资支付标准化管理检查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
||||
|
|
|
|
|
用人单位 |
|
|
|
|
是否建立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否设立生物识别实名制考勤 设备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考勤数据是否与市县平台联通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否按月制作农民工考勤表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否按月制作农民工工资发放表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否全部签订劳动合同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在建项目是否开设农民工工资 专户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施工总承包企业是否按月足额发放工资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否建立委托总承包企业向 农民工代发工资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否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或 保函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否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是□基本建立□否□ |
项目经理与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在岗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 分包挂靠等违规违法行为 |
是□部分存在□否□ |
是□部分存在□否□ |
是□部分存在□否□ |
是□部分存在□否□ |
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
是□部分支付□否□ |
是□部分支付□否□ |
是□部分支付□否□ |
是□部分支付□否□ |
现场问询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
|
|
|
|
进场查验日期 |
|
|
|
|
查验人员姓名 |
|
|
|
|
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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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检查情况时直接在☑即可,此表由检查组带回录入系统备案待查
14.维权告示
1.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
|
建设单位 |
|
监理单位 |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单位名称 |
|
||
项目经理 |
|
联系方式 |
|
|
劳资专管员 |
|
联系方式 |
|
|
分包单位 |
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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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专管员 |
|
联系方式 |
|
|
行业主管部门 |
|
投诉举报电话 |
|
|
属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
|
投诉举报电话 |
|
|
属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
|
联系电话 |
|
|
法律援助 |
|
联系电话 |
|
|
最低工资标准 (月、小时工资) |
|
工资支付日期 |
|
|
维 权 提 示 广大农民工朋友: 感谢你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请你在务工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进场前,施工单位应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接受实名制管理。进场工作期间,应遵守施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安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技能,遵守劳动纪律与职业道德。 2、务工过程中,请你据实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材料:劳动合同和承包合同、用于支付工资的银行卡、工作牌或上岗牌、工资条、收取押金的凭据、被欠工资结算单或欠条及其它能够证明你与单位间存在劳动关系书面材料。千万不要将银行卡和考勤卡交给包工头代管。 3、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或劳资专管员反映,项目部在三日内未能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据材料到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维护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得采取违法过激行为,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和社会稳定。 |
2.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
宣传标语
1.每月考勤情况:
2.每月发放情况:
3.其他
|
3.实名制通道图片
【档案示例】
农民工工资档案(第二册)
(工资支付资料)
工程名称: 工
建设单位: 工
施工单位: 工
日 期: 工
台账清单
1.简易劳动合同(参考样本)
2.劳动合同签收表
3.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
4.农民工用工考勤表(按月成册)
5.农民工工作量表(按月成册)
6.工资发放表及银行流水(按月成册)
1.简易劳动合同(参考样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个人工资银行卡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以下列第 种为有效期: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至工程结束。
3. 年 月 日至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止。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点或项目),从事 (工种)工作,其职责是 。
第三条 乙方应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因生产工作需要,双方可协商调整乙方工作。
第四条 甲方以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乙方工资:
1.定额工资。每月工资为 元。
2.计时工资。每日工资为 元。
3.计件工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4.其他形式的工资。 。
第五条 甲方以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资:
1.甲方于每月 日前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支付乙方全部工资。
2.甲方于每月 日前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支付乙方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应于每季度末和 支付,其中绩效工资不得高于基本工资的20%。
第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专项协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报酬争议,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项目部留存一份。
第十一条 其他补充事项 。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2. 项目 班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收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姓名 |
合同起止时间 |
签收劳动合同时间 |
领取人签字 |
1 |
|
年 月 日— |
|
|
2 |
|
年 月 日— |
|
|
3 |
|
年 月 日—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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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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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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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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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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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工作岗位(或工种) |
)工作地点 |
备注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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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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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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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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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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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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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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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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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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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年 月 项目 班组考勤表
总承包企业:(企业或项目部盖章) 分包企业:(盖章)
序号 |
姓名 |
午别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合计天数 |
农民工 签字 |
1 |
|
上午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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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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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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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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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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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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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组长(签名): 劳资专管员(签名): 项目经理(签名): 制表时间:
注:出勤(√)、旷工(X)
5. 年 月 项目 班组农民工工作量表
总承包企业:(企业或项目部盖章) 分包企业:(盖章)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工作岗位 (工种) |
本月工作量 (单位: ) |
农民工签字 |
备注 |
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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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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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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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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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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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 |
|
|
|
|
|
|
… |
|
|
|
|
|
|
班组长(签名): 劳资专管员(签名): 项目经理(签名): 制表时间:
6. 年 月 项目 班组工资表
总承包企业:(企业或项目部盖章) 分包企业:(盖章)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工资卡号 |
开户行 |
工资标准 |
出勤天数 (工作量) |
结算工资 |
基本工资 |
绩效工资 |
已预支工资 |
扣税 |
实发工资 |
农民工签字 |
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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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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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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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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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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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
7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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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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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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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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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班组长(签名): 劳资专管员(签名): 项目经理(签名): 制表时间:
注:1.采用计时、计件方式计算工资时,结算工资=工资标准×出勤天数(工作量)。
2.采用绩效方式计算工资时,结算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3.本表可由企业根据实际工资支付方式调整。
填报情况说明
指导手册提供的各类表格文本与格式均为参考样式,可根据实际与规范要求修改制定。
(一)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1.设立劳资专管员。在建工程项目的用人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将劳资专管员信息表报属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包括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铁路(机场)建管中心等协调机构等项目单位,下同)和人社部门。
2.全面推行简易劳动合同。农民工简易劳动合同应明确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简易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各执一份。
3.建立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应列明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的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等信息,并按照花名册登记人员的顺序,将对应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同装订。
4.加强施工现场考勤管理。实行人工考勤的, 要按月制作农民工考勤表 ,真实记录在建工程项目全部农民工的出勤情况。新开工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律按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要求,实行电子考勤,并生成考勤表。考勤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生效。电子考勤表应定期导出,存档备查。相关电子考勤和图像、影像等电子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二)加强工资支付管理
1.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建工程项目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清单 。清单应列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名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时间、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进账资金金额和时间、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出账金额和时间、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出账用途等信息。
建设单位应自划拨工程款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农民工工资性工程款划拨单复印件报所属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同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农民工工资实行银行打卡发放。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农民工进场施工之日起 15 日内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卡(民工社保卡),制作工资卡领取登记表,并将工资卡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工资通过银行直接打入农民工工资卡(社保卡)。
3.推行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制 度。在建工程项目分包企业要建立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清单。
4.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施工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工资申请表和对应的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报同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备案后,由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打卡发放。
5.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台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台账要列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名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款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时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金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账户等信息。
(三)加强农民工维权信息管理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要列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名称、劳资专管员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名称和举报投诉电话、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名称和举报投诉电话、属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
保障农民工工资档案管理规范
根据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建设方案要求,制定农民工工资档案管理规范如下:
一、项目基本资料
1.施工许可证;
2.劳资专管员信息(任命文件,信息表);
3.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管协议,开户证明印鉴);
4.工资保证金缴存或保函凭证(减免审批手续);
5.维权告示牌图片;
6.其他项目资料。
二、工资支付材料
1.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附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合同;
3.工资发放表(按月)
4.考勤表(按月)
5.银行发放流水(按月)
6.其他工资发放资料。
其中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按花名册顺序归档。工资表、考勤表、银行流水按月整理归档附后。劳动合同、工资表及考勤表需由农民工本人确认签字。农民工工资检查,一般从工资发放表入手,倒查农民工是否在花名册内、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按规定考勤、是否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等。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及银行流水需对应一致。
三、档案保管制度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农民工工资档案资料应保存3年以上备查。各项目部应将农民工工资档案分类归档,项目基本资料单独整理成册,工资支付资料分班组整理归档成册,并妥善保管。 淮南市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办法
为规范劳资专管员管理,提高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促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规范劳资专管员队伍建设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明确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分包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加强劳资专管员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实现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保证。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应充分认识和发挥劳资专管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专管”地位与作用,配齐配强劳资专管员队伍,确保《淮南市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在工程项目上落地生效,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全面提升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整体水平。
二、落实劳资专管员职责
劳资专管员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满足工程管理需要,在工程项目部配备从事现场用工管理和工资发放等工作的专职人员。
分包单位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在项目现场的合法用工管理负直接责任,可根据需要在现场设置劳资专管员,报项目部备案,并做好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劳资专管员对接工作。
(一)劳资专管员任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3.熟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4.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基本的档案管理和文字处理能力,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5.经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专项培训合格。
(二)劳资专管员岗位职责
负责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具体工作,规范工程项目用工行为,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1.组织开展对各类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业务培训、监督分包单位劳动用工管理。
2.对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登记,审核农民工身份信息,并严格按照淮南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要求,及时准确将项目基本信息和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录入系统,建立农民工花名册。
3.组织进入施工现场的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督促分包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书面合同,农民工未签订合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农民工与用工单位各持一份。
4.负责项目现场用工考勤,督促进场作业的农民工按要求参加考勤登记,规范门禁考勤系统的使用,保存考勤电子档案,期限不少于3年。
5.按月制作或参与核算农民工工资结算清单,督促分包单位每月制作并上报劳务结算单,审核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表,按月编制农民工工资发放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6.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清单,按月核验专户代发工资流水信息,并定期抽查农民工工资卡保管情况及工资支付情况,工资支付相关资料存档保管,期限不少于3年。
7.管理更新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相关信息,及时公示公告项目农民工考勤、工资发放等信息。
8.建立和完善项目现场投诉受理制度,制定劳务人员工资纠纷应急预案,参与调解劳资纠纷和工伤事故的善后工作,处置未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用工考勤等情况。对无法解决的问题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建立投诉、纠纷处置资料台账。
9.按照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规范化指导手册要求,及时整理和归档所需台账资料,做好台账资料的保存管理;主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规范化的检查督导,及时进行整改。
(三)劳资专管员配置要求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项目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工程开工前将劳资专管员信息和任职文件报辖区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配备不少于1名劳资专管员;施工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配备不少于2名劳资专管员。
市政道路及管网配套、交通、水利等工程项目造价在1亿元以下的配备不少于1名劳资专管员;造价在1亿元(含)以上的配备不少于2名劳资专管员。
三、加强劳资专管员日常管理
(一)定期开展劳资专管员业务培训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求,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劳资专管员法律、法规和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劳资专管员须持证上岗,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发放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淮南市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岗位证书》, 岗位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二)组织开展考核评定工作
各级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对劳资专管员任职、培训、工作履责等情况加强日常管理,并实行动态监管;建立劳资专管员考评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充分发挥优秀劳资专管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在建工程日常检查、考核等工作中,应对劳资专管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对履职尽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较好的劳资专管员,应给予表扬,每年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通报表彰,同时择优推荐纳入到全市建筑行业优秀劳资专管员名录库中。
对连续三次以上检查、考核中,不能履职尽责或项目发生重大欠薪问题的劳资专管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建议用工单位给予辞退处理。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