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水罚决字[2020]第1号

发布日期:2020-03-24 16:41    来源:市水利局     阅读: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淮水罚决字[2020]第1号

案件名称:张作晓非法运砂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2018年12月8日凌晨,张作晓驾驶的非法运砂船在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建村淮河河道非法运砂,被现场抓获,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张作晓非法运砂数额达不到起诉条件,遂交由市水利局进行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安徽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安徽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款装运违法开采的砂石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张作晓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340403*******1035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壹万玖仟玖佰元整

处罚生效期:2020-3-23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市水利局

当前状态:0

地方编码:340401

数据更新时间戳:2020-3-23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