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水罚决字[2021]第1号

发布日期:2021-11-30 10:43    来源:市水利局     阅读: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淮水罚决字[2021]第1号


案件名称:张运东非法运砂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2020年9月30日夜间,我局开展联合执法时在寿县丰庄镇附近水域查扣张运东非法运砂船1艘。经查,张运东涉嫌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


处罚依据:《安徽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安徽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款装运违法开采的砂石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张运东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342423*******8655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壹万玖仟玖佰元整


处罚生效期:2021-11-29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市水利局


当前状态:0


地方编码:340401


数据更新时间戳:2021-11-2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