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水罚决字〔2023〕第5号

发布日期:2023-04-26 15:29    来源:市水利局     阅读: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淮水罚决字[2023]第5

案件名称:刘树田非法运砂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2023年4月9日凌晨1点30分,我局在开展打击非法采砂夜间突击巡查行动时,在淮河寿县段商杭高铁淮河特大桥下游500水域查扣刘树田运输船1艘,当时刘树田所驾驶的皖通源9999正往下游行驶,船上载有泥砂约150吨,无合法运砂手续。经查,刘树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

 

 

处罚依据:《安徽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安徽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款装运违法开采的砂石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刘树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341226*******2934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壹万玖仟玖佰元整

处罚生效期:2023-4-25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市水利局

当前状态:0

地方编码:340401

数据更新时间戳:2023-4-2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