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某非法运砂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淮水罚决字〔2025〕第1号
案件名称:潘**非法运砂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类别2:没收非法所得(砂石)
处罚事由:2025年4月8日凌晨4点30分,我局在开展打击非法采砂夜间突击巡查行动时,在淮河寿县段涧沟码头下游约50米水域查扣运输船1艘(船号皖兴隆518),船主潘**,经执法人员登船检查核实,船上装运约900吨砂石,无合法运砂手续。经查,潘**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
处罚依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款装运违法开采的砂石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潘**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342422*******8353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壹万玖仟元整;没收非法所得(砂石)。
处罚生效期:2025-6-5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市水利局
当前状态:0
地方编码:340401
数据更新时间戳:2025-6-1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