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县域区域规模化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部片区)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10-11 17:44    来源:市水利局     阅读:    【字体:

寿县寿州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寿县县域区域规模化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部片区)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寿县县域区域规模化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部片区)拟在寿县堰口镇新建寿县三水厂,设计供水规模10.0万m³/d(其中常态供水规模8.0万m³/d,备用规模2.0万m³/d),供水范围为堰口镇、窑口镇、迎河镇等11个乡镇。

二、同意项目取水方案。本项目取水水源为瓦埠湖地表水和引江济淮工程外调水,总年取水量为1928万 m³,其中,多年平均取用瓦埠湖当地地表水1592万m³,取用引江济淮工程外调水337万m³;95%来水年型取用瓦埠湖当地地表水1053万m³,取用引江济淮工程外调水875万m³。取水地点为寿县堰口镇红桥村徐家前咀附近(瓦埠湖左岸),坐标:东经116°52′35.36″、北纬32°17′37.80″。项目取水类型为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设计供水保证率为95%。

三、项目用水指标符合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要求(主要产品用水指标详见《报告书》)。你单位应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每年12月31日前应向淮南市水利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的,应报淮南市水利局批准。

四、你单位应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等规定,做好计量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要求接入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及时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发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的需要限制取水情形,你单位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六、项目取水工程(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你单位应及时向本机关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并报送《报告书》提出的水资源管控措施清单落实情况等相关材料,经现场验收合格并获得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

七、自取水许可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取水工程或设施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若本项目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