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凤台县桂集水厂改扩建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03-17 20:46    来源:市水利局     阅读:    【字体:

安徽州源水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取水许可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凤台县桂集水厂改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及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对你公司凤台县桂集水厂改扩建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决定如下

一、桂集水厂位于凤台县桂集镇童徐庄南侧,现状供水规模为1万m³/d,由凤台县水利局核发取水许可证,年许可水量263万m³,许可证编号:D340421S2020-0016。依据《凤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规划(2024-2035年)》,拟扩大本水厂供水范围,实施扩建工程,本次扩建规模为2万m³/d扩建后总规模为3m³/d扩建后供水范围为凤台县桂集镇、顾桥镇、刘集镇、钱庙乡等乡镇以及凤台县开发区桂集产业园、顾北煤矿、顾桥煤矿等工业企业。

二、同意本工程取水方案取水水源为西淝河下段地表水(含外调水)取水类型为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取水口位于凤台县单家岗村西淝河左岸(地理坐标:东经116°33'53.98″,北纬32°4345.94″),取水量993.5/年供水保证率为95%。

三、你公司应加强取用水管理,落实各项水资源节约措施,完善节水设施设备,减少供水管网漏损,主要用水指标应符合国家、安徽省用水定额管理要求。你公司应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护各项措施。

四、你公司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等有关规定,做好取水计量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校准,确保其稳定运行,监测数据实时接入安徽省水资源实时监测与管理系统你公司应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http://www.mwr.gov.cn/fw/)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资源

五、你公司取用水应服从我局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依法取水依法供水,每年年底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严格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应报我局批准。

、发生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时,你公司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自取水许可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若本工程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你公司应重新申请取水。

八、工程建成并试运行30日后,你公司应及时向我申请取水工程验收,并报送取水工程设施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由我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工程核发取水许可证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向凤台县水利局申请注销原有年许可水263m³取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D340421S2020-0016)。

、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淮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