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6:40信息来源:市水利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水利局网站下载(http://slj.huain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水利局联系(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中路128号,电话:0554-2123628,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相连,印发《淮南市水利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重点工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强化监督保障,加强平台建设。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展开。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市水利局贯彻落实《淮南市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要求,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5条。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我局共发布水利重点领域信息12条。二是切实提升解读质量和效果。转载上级重要政策文件解读2,制作部门文件文字解读1篇,图片解读1篇,视频解读1篇,重要会议重大决策解读11篇。三是加大回应社会关切力度。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政府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展示为民、务实的形象。完善规范留言办理答复机制,2024年参加政风行风热线5次,办理答复网上留言59条,平均办结日2天。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网上申请3件,线下邮寄申请2件),均已在办理时限内答复,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而产生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按照《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查”制度》,对需要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三审查”制度的工作流程层层把关,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及时加强网络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暗链、无效的信息进行清理。并按省市文件要求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集中公开工作,经清理,2024年我局废止2件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继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定期做好网站集约化平台的维护、更新,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对淮南河长微信公众号的管理维护,全年共发布了180条信息,订阅数达42961个。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我局印发《市水利局政务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报送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制定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科室和工作要求。开展常态化监督和月度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积极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会,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3.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所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的关联性不足、规范性文件发布较少等方面。

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我局将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信息发布台账,对关联性较高的文件定期检查发布情况,做到对账销号。对无法关联发布的信息,及时予以撤销发布。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所有文件出台前须经局合法性审查,对符合规范性文件标准的,应按照规范性文件流程发布,及时配套编制政策解读文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淮南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淮南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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